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'環保強力冷風機"機型選配
各種場合的換氣次數參考
※一般環境要求換風量為25~30次/小時。
※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,要求換風量為30~40次/小時。
※有發熱設備的生產車間,要求換風量為40~50次/小時。
※高溫及有嚴重污染的生產車間,要求換風量為50~60次/小時。
※在較潮濕的南方地區換氣次數應適當增加,而較炎熱乾燥的北方地區則可適當減少換氣次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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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組數量計算方
換氣次數的定義:換氣次數(次/小時)=室內總送風量(立方米/小時)÷室內面積(平方米)×送風口以下的高度(米)
使用機組數量=場地體積x換風次數÷機組風量
崗位送風應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選配,總風量可適當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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